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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务公示

户外活动器材使用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12:46:25 浏览次数: 【字体:

户外活动器材使用制度

1.幼儿园应有专人(兼职)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2. 体育器材室保持干净、整洁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3.器材用完后,保育老师负责将器材放回原处。

4.定期检查户外活动设备的使用状况,对已损坏的器材要报明情况,做到及时修补。对消耗快的器材(如球类),要及时与学校领导商量研究增补添置。

6.对不经常使用的器材要做到一月一大查,一周一小查,严防器材丢失和受潮。

5.体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损坏、伤痕及时修补,如果管理不严造成丢失,追究责任

张家港市南沙幼儿园


终审:南幼电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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