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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务公示

图书借阅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12:44:34 浏览次数: 【字体:

图书借阅制度

1.全校教师要爱护书籍,选书时未选中图书请放回原处,对图书不得折叠涂抹,不得损坏。 

2.教师每人每次可借2本图书,借阅时间为一个月,到期后,按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3.每位教师应爱惜学校图书,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损坏图书,不得将图书转借外单位人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4.严重损坏、破损和沾污、丢失图书的,按图书室赔偿制度执行。 

5.图书一学期清点一次,借阅人应在期末将所借图书全部交回,否则按图书现价进行处罚。 

张家港市南沙幼儿园


终审:南幼电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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