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幼儿园教育评价制度
南沙幼儿园教育评价制度 |
一、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工作的全面评价工作。 二、成立教育质量评价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 三、教育质量评价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价的内容,制订评价标准,确定评价的方法及时间,并将评价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价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每学期末开展评价活动。 五、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六、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价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 |
终审:南幼电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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