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园务公开>园务公示>详细内容

园务公示

生活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12:22:36 浏览次数: 【字体:

生活馆制度


    1.教师根据各班生活馆活动室的时间安排,定时带幼儿进入生活馆活动,做好活动记录与活动。

    2.每次活动后要检查生活馆基本设施以及活动材料的情况,发现自然磨损或损坏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和增添更换活动材料。

    3.由教师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做到:队伍安静、整齐。

    4.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要求安静有序、爱惜游戏材料、完好后会整理活动材料,物归原处。

5.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工作,及时管好门窗。

 

 

张家港市南沙幼儿园


终审:南幼电教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