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制度
门卫制度
1、 门卫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热情地对待家长、幼儿、教职工。
2、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3、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活动场所,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地点。
4、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把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对家长进行传达。
6、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南沙幼儿园
终审:南幼电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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