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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务公示

幼儿书屋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12:07:48 浏览次数: 【字体:

幼儿书屋制度

1.图书室由专人负责,期初整理,期末清点。

2.室内图书不得随意外借,需向管理员登记。

3.轮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幼儿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 

4.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5.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贴纸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并放在书柜摆放整齐。

6.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没有灰尘,整洁。

7.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8.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9.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张家港市南沙幼儿园


终审:南幼电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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